1、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,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。严格执行枣庄市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。 2、努力学习、宣传医保政策规定,提高业务素质。积极主动的支持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,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。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,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。 3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,认真遵守《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》的各项规定,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。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。协调好市医保、参保群众、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,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。 4、及时准确掌握医保信息规范工作行为,熟练掌握操作规程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 5、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,保证计算机硬件、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。坚持数据备份制度,保证网络安全通畅。 6、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,对医保月终结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。 7、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、证、人。 8、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,并有记录。 9、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,实行宿床制,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在院。 10、建立会诊制度,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。 11、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、检查治疗的,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,并取消医保医师处方权。 12、严禁串换药品、串换诊疗项目、串换病种、乱收费、分解收费等行为。 13、严禁误导消费、开大处方、重复检查。 14、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,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,实行梯度用药,合理药物配伍,不得滥用药物,不得开人情处方、开“搭车”药。 15、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,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7天用量,慢性疾病不得超过10天。 16、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,准确、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。 17、遵守其他医保政策规定相关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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